
香港大部分建筑工程在动工前,均须取得图则批准及屋宇署同意,并由认可人士负责。《小型工程监管制度》是其中的例外,而外界对它的误解相当普遍。
制度的用意
它为规模较小、常见的工程提供简化途径,即楼宇日常所需的那类工程。工程毋须全套呈交,而是由注册承建商施工;视乎级别,并须由订明建筑专业人士监督,向屋宇署作出通知,而非事先申请批准。
其原则在于相称。更换檐篷不应与加建一层楼经历同一套程序。
制度不是什么
它并非略过制度的许可。工程须符合附表所列的描述,并须聘用正确级别的承建商、在需要时聘用适当专业人士,以及作出正确通知,方属小型工程。
外表类似小型工程、实际上并不符合资格的工程——因规模、位置或对结构的影响——即属僭建物,无论承建商当时如何说明。
业主常见的失误
常见的有三种。承建商未核实工程属哪一级别,即称之为小型工程;多项个别规模不大的工程累积起来,整体已不再属于小型;或工程本身确属小型,但从未提交通知,纪录上因而无从显示曾按规定进行。
最后一种的影响比业主预期为大:在买卖或强制验楼检测时,一项没有纪录的合规工程与一项僭建工程,看起来并无分别。
实务上的检验方法
委聘前先确立三件事:工程属哪一级别、须由谁监督、须提交什么文件。若承建商无法以书面回答这三个问题,答案已经很清楚。
丰裕管理就工程分级及监督向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提供意见,属建筑测量服务范围,亦包括已完成而状况未明的工程。